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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看清理财产品收益率分类再谈收益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22日 08:37 新京报 苏曼丽
  朱女士去年9月24日,看到了某外资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的广告,被其中“首月即支付年收益率30%的固定收益;除获取固定收益外,更有机会赚取红利收益,最高年收益率可达33%”的广告词吸引,当即购买了该产品。但是让朱女士没想到的是,到今年4月初,该产品的账面亏损达68%。

  这种诱惑人的宣传方式或许将得到改变。本月初,银监会下发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文件,严查银行理财市场。该文件提到:对于无法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提供科学、准确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的理财产品,不得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出现“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样。

  深发展理财专家表示,监管部门之所以对预期收益加强管理,是因为大部分认购者在申购时只关心收益率能达到多少,是否保本等,没有分清楚预期收益、最高收益和实际收益的区别,也没有认真研读要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的苛刻条件,看见预期收益那么高脑袋一热就买了。他提醒投资者要千万注意,勿将预期收益当作实际收益。

  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是银行认为的在正常的市场走势下获得的收益。银行都不具有保证支付义务,最终的实际收益率可能与最高或预期收益率出现偏差。即使是比较安全的固定收益理财品种,最终也有可能出现实际收益大大低于预期的可能。目前,银行宣传时采用的收益有预期收益率、固定收益率、最低收益率三种。预期收益率一般比较高,指的是在理想情况下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可能最终不能实现。而固定收益率的风险几乎为零,基本上可以实现,这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太高。最低收益率则一般会很低,它在保障投资者的最低收益的基础上,还有一定的获利潜力。专家建议,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认真看产品说明书,综合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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