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3:“投资存风险”是附加条款?
市民丁女士最近很怕别人说理财产品收益的事。半年前,她经别人介绍购买了一款结构性理财产品。现在,6个月期满,丁女士收益为负。
“我当时选产品的时候问银行的经理,哪个产品能够多些收益,当时他就给我介绍这款。说这款是挂钩
港股的,我当时想人在北京,能有这样一个渠道直投港股也挺好的。当时我问他这款产品是不是保本的,经理说这是投资,投资都不保本,但是他们银行开办的上一期产品的收益率是10%,只要港股直通车一开通,这期的收益率很可能达到80%。我就买了。”
谁想到,就在丁女士购买产品后第二个月,之前炒得沸沸扬扬的港股直通车戛然而止。且在美国次贷事件的影响下,港股价值严重缩水,丁女士以及众多看好港股市场的投资者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失。
“那个时候没有人提示风险。”丁女士回忆说,她告诉记者,她还清晰地记得理财经理当时说就算港股直通车不出台,凭借银行和挂钩信托公司的理财经验,10%的收益率还是很有保障的,在签委托合同的时候,理财经理让丁女士重点看了投资期限、认购起点和预期收益率,而对印在另一篇纸上的风险提示一栏迅速带过,还说“那是附加条款,只要知道有风险就行了”。“我现在把我自己手里的这份合同很仔细地看了又看,才知道投资银行QDII产品风险不亚于直接买股票,而且是买者自负。但当时就偏偏忽略了风险。”丁女士对自己的“大意”很是后悔,而就在目前,还有很多银行的理财经理们,仍在以相同的方式诱使投资者将风险提示理解为“附加条款”。
陷阱4:提前赎回时方知会赔本
“在理财期间,如果您突然有急事想赎回,只需交纳很少的特别费用即可。”在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时,这样的表述通常会被您忽略。但是真到了您急等钱用的时候,这句话的分量就变了,有的时候,您甚至必须损失自己的本金才能提前终止合同。
为购买某银行稳定增利型理财产品投入35万元的张先生目前就必须接受本金不保的现实。
早在2006年,经朋友介绍,张先生购买了某银行一款预计最低年收益为7%、浮动收益可达到32%的理财产品。“按照当时理财经理的说法,7%绝对可以保证,32%封顶,7%-17%的可能性最大,绝对不会低于存款利率,说这是一款非常稳健的理财产品,惟一的缺陷是时间长了点,如果近两年没别的投资可以买这款产品。”
面对这么高的预期收益,张先生非常动心,为了更好地说服其购买产品,理财经理又用相当复杂的计算方法给他演示预期收益的来源,同时告知这款产品将投资国内8家金融龙头股。在这样的背景下,张先生和该行签订了3年期的资金代客理财合同,张先生当时认为,合同中有关“悔约要付6.2%违约金”的提法纯属多余。
“今年春节刚过,我就接到了那个理财经理的电话,他告诉我那款理财产品的收益已经为零,因为离到期还有一年,让我考虑赎回,但要付3.1%的违约金,也就是说我要拿10800元来赎回。”
张先生对此惊诧不已,一年来上证指数从2000点上涨到6000点,他的35万元放在银行,给专业理财师理财,最后收益却为零,还要倒贴银行10800元。“诧异之余,我翻开了当时的合同,找到了收益计算公式:收益=最大值[2%-(最好的股票表现值-最差的股票表现值)·0%],该理财合同内写明了8只挂钩股票,都是在香港上市的银行股,分别是工行、中国人寿、中行、招行、建行、交行、人保、平安
保险,我现在最想问银行的是,你们设计的这种理财产品完全欺骗了投资者,当初你们说的天花乱坠,非常稳健而又高额回报,你们给我们的稳健而又高额回报是零,甚至让我们拿出1万多元赎回,如此之高如此之稳,真是天大的笑话。”
陷阱5:派送小礼品打消警戒心
香油、玉米油、花生油、饮料、啤酒、苹果、脐橙、微波炉、电饭煲,甚至手机、MP5,只要您购买了一款银行理财产品,就有可能得到上述礼物。而据本报记者调查,越是投资风险高的产品,其在推销时就越可能来个“血本大派送”。
“老百姓得到些实惠就能放心地把钱交给银行去理财了。”昨日,在记者对一家银行进行走访时,正赶上一个客户从大厅里往外搬饮料。对此,理财经理这样表示。
而在另外一家银行,大堂经理在向记者介绍一款银保合作的产品时称,只要现在购买这款产品,马上就能得到大实惠。“比如您想购买1万元的产品份额,现在您只需用9380元就可以购买到。而且由于产品是和保险挂钩的,所以您每年还将获赠价值1200元的全身体检一次。”但在随后和记者攀谈时,这位经理也不得不实话实说:“这款产品结构比较复杂,还是应该慎重考虑,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不建议您选这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