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银行超市 >> 信贷资讯 >> 正文
防挪用 个贷资金将筑“围墙”
www.cnfol.com 2008年02月22日 10:06 每日经济新闻 卜春艳
  个贷业务再闻“紧箍咒”。

  记者获悉,新征求意见的《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提出,在个贷资金支付管理上,引入“受益人原则”,即向受益人支付优先于向借款人支付。

  该项政策的实施,意味着贷款人办理贷款后,不与资金直接发生关系。个贷资金向受益人支付属控制性支付管理,通过本行内划转、同城清算或异地汇兑完成。例如,在个人房贷中,开发商是最终收款人,银行应直接将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而非贷款人账户。据了解,个贷支付管理流程将细化到支付安排、支付调整、支付申请、资金划付和支付通知等具体环节,并以单独条款形式逐条规范。

  据称,此举将像一道“围墙”一栏有效防止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特别是防止违规进入股市。去年,各家银行热衷推出转按揭和加按揭贷款业务,信贷资金大多用于购买多套住房或进入股市,最终两项业务被管理层明确叫停。银监会也对车贷中的贷款资金挪用行为进行了风险提示,要求规范账户管理,遏制“假车贷”。

  深发展上海分行汽车融资中心主任樊党生告诉记者,目前该行的车贷先将资金打入贷款人账户,再转到车商账户中,两者的划转时间几乎同时。在操作流程上,银行采取较为严谨的态度,不仅需要贷款人写清贷款的用途,告知个人账户,并需要把车商的账户一起告诉银行。银行通过向车商核实贷款用途,防范骗贷。

  不过,有银行人士对记者说,引入“受益人原则”,由银行直接将资金划入受益人账户而非贷款人账户,首先需要防范法律风险,“如果贷款者不承认银行已将资金打入受益人账户,就可能产生法律纠纷。应对之策,是必须在法律上有授权。”

  该办法于2008年1月9日由中国银监会下发给各家商业银行的个贷部门,进行审慎意见征集工作,并要求在2月20日由各家银行呈送银监会审核。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