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从19日起开始上调。昨天,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对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时间做出具体规定。
根据通知,本市2007年5月19日(不含)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其利率不变,仍执行原利率标准,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从2008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新的利率。
此外,通知规定,2007年5月19日(含)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详情可上网(http://www.bjgjj.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