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0号:港元两年期固定收益产品理财 |
银 行 : | 北京银行 |
理财币种: | 港币(HK$) |
名义期限: | 2年(实际理财期限受终止条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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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本金: | 最低1000港元;以1000港元的整数倍递增 |
募 集 期: | 2004年9月18日至200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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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息 日: | 2004年9月29日 |
到 期 日: | 200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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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偿还: | 100%保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时与理财收益一并一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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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支付日: | 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 |
投资收益率: | 2.10%;但客户要求提前终止时,为提前终止日我行公布的活期存款 |
天数计算惯例: | A/360(实际天数/360天) |
银行提前终止: | 银行有权决定是否在以下日期提前终止理财协议,2004年12月29日;2005年3月29日、6月29日、9月29日、12月29日;2006年3月29日、6月29日 如提前终止,银行须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投资收益按照投资收益率及实际理财期限计算 |
客户提前终止: | 如欲提前终止,客户须于2005年9月21日至2005年9月27日到银行柜台办理,办理之日即为理财协议终止之日 |
利 息 税: | 相当于普通存款利息部分由银行代扣利息税;超额收益部分,银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 风险揭示(仅供参考): |
1、市场风险:理财期内,如市场利率上升,个人理财收益率将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上升。 2、再投资风险:银行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从而使该产品的实际理财期限可能不足名义期限。如果银行提前终止理财,则投资者仅能获得实际理财期的收益。
3、流动性风险:客户有1次提前终止权,提前终止时只能得到活期存款利率。 |
| 产品特点(仅供参考): |
1、本金保证收益高,结构简单起点低 2、客户有1次提前终止权,流动性大幅提高
3、港币资金为数不多的高收益品种 |